在山東港口青島港大港分公司內,青島市生態環境綜合行政執法支隊的工作人員對港區內升級改造后的卸船機、輪胎吊車、門機、吊車、叉車、拖車等多種機械設備進行抽檢,經過第三方機構的逐一檢測,結果顯示污染物排放全部達標,符合國家的相關標準。
圖為青島港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大港分公司的工作人員日常檢查升級改造后的機械設備。
自2021年開始,青島市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進一步減少老舊機械污染排放,以重點區(市)和企業為試點,在全省首創非道路移動機械以“改”促“治”新模式,鼓勵企業為具備改造條件的國一及以下機械更換國三發動機,以較低的成本,實現污染減排和成本節約雙贏。
2022年,青島市經過一年來的試點,在具備改造條件的非道路移動機械中全面推廣升級改造工作,通過“換芯”升級代替淘汰,達到微成本減排,實現減污降碳、協同增效,青島在全省首創的非道路移動機械以“改”促“治”新模式宣告成功。
非道路移動機械,是指以壓燃式、點燃式發動機和新能源為動力的移動機械和可運輸工業設備,常見的挖掘機、推土機、壓路機、叉車、聯合收割機等均在其列。在移動源污染中,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氣污染是主要組成部分。據測算,1臺機械的排放量相當于60輛國四標準的大貨車排放量。國一及以下機械排放量更高,帶來的污染和擾民問題尤為突出。據統計,目前青島市已登記編碼非道路移動機械4.4萬臺,其中國一及以下機械約占4%。如果全部淘汰換新,成本較高,也造成資源浪費。
“山東港口青島港大港分公司是參與升級改造試點的企業之一。經過我們前期摸排,公司共有42臺機械屬于國I的設備,如果全部淘汰換新的線萬元,但是通過對發動機的升級改造,讓國I發動機更換為國Ⅲ排放的發動機,只花了280萬元,經濟成本節省了95%。”公司流機隊技術副隊長藍海濤介紹:“從2021年3月開始,公司陸續將42臺國I機械通過更換發動機全部升級為國Ⅲ排放階段,達到了環保要求。公司老舊機械排放狀況明顯改善,作業效率大幅提升,設備運行故障率也顯著下降。公司下一步將重點對國Ⅱ的發動機更換為國Ⅲ排放的發動機,達到環保的標準和要求。”
升級改造后的機械能否實現持續穩定達標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升級改造工作是否適合全面推廣?在大港公司抽檢現場,青島市生態環境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副支隊長宋敏介紹:“我們去年在重點區(市)和企業探索開展非道路移動機械升級改造試點工作的時候,心情是比較忐忑的。經過一年的試點實施,升級改造工作減排和節省成本的效果非常明顯。這給我們在全市范圍內具備改造條件的非道路移動機械中推廣這項工作提供了信心。在試點工作中,我們傾情服務,助力降碳,交出了滿意的答卷。”
近日,山東省生態環境廳等9部門聯合印發《山東省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排放管控工作方案》,對全省老舊機械的淘汰更新劃定了最后期限。目前青島市相關部門正在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出臺落實措施,建立健全重點任務調度督導機制,明確目標任務、完成時限和責任單位,確保各項工作如期完成。
圖為青島市生態環境綜合行政執法支隊的執法人員進行監督性抽測大港分公司升級改造后的機械。
根據上級要求,2022年底前,青島市將進一步擴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區域,屆時青島市將全域禁用國一及以下排放階段的機械。在生態環境部門日常監督性抽測中發現,部分國二機械檢測結果也達不到“禁高區”排放限值要求。隨著“禁高區”的擴大,這部分超標機械的使用也會受到限制,機械業主也要“未雨綢繆”。
“作為政府部門,群眾滿意是我們工作的唯一標準。在達到環保要求的同時,我們也要最大限度幫助企業節省成本。”宋敏介紹。“根據自愿原則,我們鼓勵國二及以下排放階段的非道路移動機械通過更換國三及以上排放階段發動機來升級排放階段。有意愿升級改造且具備改造條件的機械,機主可自主與具備資質的改造企業簽訂協議實施改造。升級改造允許使用再制造發動機,并與新生產發動機享有同等使用權益。改造后機械的環保號碼將根據更換后的發動機的排放階段重新確定,并享有與其他同排放階段原裝機械同等的使用權益。”
據悉,下一步青島市按照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要求,根據全市的統一部署,鞏固擴大試點工作成果,在具備改造條件的非道路移動機械中全面推廣非道路移動機械升級改造工作,引導在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更換發動機,鼓勵輕型非道路移動機械實現電動化替代,進一步減少老舊機械污染排放,為機械業主節省機械更新成本。今年將在全市禁用國I及以下的非道路移動機械,推動和引導更多的非道路移動機械通過以“改”促“治”的方式,來實現國家的排放標準,用最小的經濟成本來實現最大的環境效益。同時進一步加強對非道路移動機械的執法監管,嚴厲打擊使用不合格機械的行為,維護守法機主的權益,推動全市大氣環境質量持續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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