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13日晚上,陳某與程某、張某等5人一同飲酒。在陳某喝醉后,共同飲酒人將其背至宿舍并離開。
陳某的父母認為5名被告僅將陳某背至宿舍后即離開,再未盡照顧義務,造成了陳某不幸離世的后果,隧訴至法院要求各被告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案件受理后,法官詳細向雙方了解事實經過。共同飲酒的5名被告認為自己已將陳某送回宿舍,已盡到照顧義務,不應對陳某的死亡承擔責任;而陳某的父母則認為,宿舍只有陳某一人,無人照顧,孩子的意外與共同飲酒的人脫不了干系。
雙方情緒都十分激動,承辦法官認為若是簡單開庭判決,難以達到案結事了的效果,遂組織雙方進行調解。
承辦法官立即啟動訴非聯動機制,聯合值班律師向雙方當事人分別開展調解工作。
值班律師從案外人的角度,耐心、客觀地向雙方釋法析理,幫助雙方梳理各自在這一件事件中所應承擔的責任。
日前,在法官和律師的共同努力下,雙方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5名共同飲酒者確認各自賠償陳某父母4萬元,陳某父母也放棄其他訴請。一場因意外產生的民事糾紛得以妥善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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