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師資隊伍建設,促進三明市委黨校各項事業發展,根據《三明市委組織部 三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三明市2019年人才引進和招聘緊缺急需專業目錄的通知》(明人社〔2018〕326號)、《三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核準2019年市屬各類學校及醫院公開招聘緊缺急需專業工作人員招聘計劃的通知》(明人社〔2018〕381號)和《三明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明人發〔2012〕33號)等文件精神,經研究并報請市有關部門同意,2019年三明市委黨校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3名。現將有關招聘事項通告如下: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具備擬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能勝任崗位工作要求。
5.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1983年5月7日至2001年5月7日期間出生)。
報考者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及相關證書必須在2019年5月7日前取得(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應屆畢業生放寬至2019年9月30日前取得)。
本次公開招聘堅持德才兼備、擇優聘用的用人標準,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發布通告、報名、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基本程序進行。
招聘的崗位、人數、招聘資格條件、招聘辦法及程序等相關信息的通告在三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三明市委黨校網站()向社會統一公布。
(1)網絡報名:請投遞個人簡歷及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應屆生提供就業推薦表)掃描件發至。
(2)現場報名:請攜帶個人簡歷及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應屆生提供就業推薦表)至三明市委黨校組織處(黨校綜合樓315室)。
3.聯系人:范麗卿、鮑為群,聯系電線.通訊地址:三明市梅列區東安新村29幢,郵編:365000。
根據崗位招聘條件,由我校對報考者進行資格初審。報考人員應對自己所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實性負責,凡是填報信息失真或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階段發現報名者有不符合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招聘資格。
符合招聘條件的報考人數與招聘人數比例不足3:1的,經市人社局批準后方可開考。
本次招聘考試采取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時間與具體方案另行通知。面試的程序和要求按照明人發〔2012〕33號文件規定執行。面試成績即為總成績,面試成績合格線分,如進入面試考生出現1:1比例的,面試成績必須達到70分以上。考生面試成績必須達到合格線方可進入體檢和考察。
體檢人選按招聘人數與體檢人選1:1的比例確定,由我校組織入闈人選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和要求執行體檢缺席者,取消聘用資格。
在職報考人員最遲應于體檢前提交所在單位同意其報考、同意辭職或已解除聘用(勞動)合同的有關材料,否則取消體檢資格。
由我校負責對面試、體檢均合格的考生進行考察。對考生的考察,采取查閱檔案、談話等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在校學習表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對應聘資格進行復查。
如考察對象為2019年度畢業的應屆畢業生,由我校與其簽訂就業協議,待其取得畢業證、學位證后再進行考察。
體檢、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三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
根據審判工作實際需要,經研究,建寧縣人民法院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速錄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4.具有大專以上學歷,本人、配偶、父母均沒有違紀違法行為,均未被納入國家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2.報名材料:請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配偶、父母、子女身份證復印件,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個人簡歷(介紹本人基本情況、初中以來的學習情況、工作簡歷等),各類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本人近期脫帽正面彩色照片一張(2寸)到縣法院四樓政治部報名。
3.報考者提交的報考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提供虛假報考信息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名資格。
2.試用期實發2090元(含單位承擔的四險一金),考核轉正后由法院委托建寧縣勞務派遣公司按建寧縣標準繳納五險一金,具體待遇以聘用合同簽訂為準。
年終績效工資等其它福利待遇,按實際工作月份及考核結果發放,具體以本院黨組研究決定。
為加強夏茂鎮禁毒隊伍建設,根據《關于社區戒毒社區康復集中管理工作站相關工作的通知》(沙禁毒辦〔2019〕15號)文件要求,公開招聘五名禁毒專職社工,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3、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有較好的語言表達、文字寫作、計算機操作等能力。
具有社會工作、教育學、心理學、醫學、護理等專業學習經歷,或從事禁毒、政法、教師、醫生等工作背景,或持有社會工作者職業資格證書可優先聘用,并可適當放寬年齡限制。
2、報名地點:夏茂鎮人民政府禁毒辦,咨詢電線、報名要求:不接受委托他人報名。報名者須攜帶正式有效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照2張(所有證件均要求原件及復印件)。
本次聘用人員實行編外合同管理。考核期2個月,考核合格,并正式聘用。用人單位與擬聘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采取一年一聘(考核合格可續聘,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按每名禁毒專職社工每年核定年待遇3萬元的標準,由夏茂鎮人民政府對禁毒專職社工工作績效考核后,發放工資福利。原則上禁毒專職社工的待遇按照縣政府2018年第18次常務會會議紀要關于禁毒專職社工待遇的決議。沙縣夏茂鎮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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