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共計劃招聘教師22名(其中中學7名、小學15名)。具體的招聘崗位、專業、學歷等信息,詳見《2023年泰寧縣中小學公開招聘教師崗位信息表》(附件)。此次公開招聘新任教師均應參加全省統一筆試。
1.報考者直接通過網上報名。具體報名方式請報考者登錄“福建省教育考試院”點擊“教師招考專欄”圖標,進入網上招聘平臺。
2.網絡報名時間(全省統一):3月25日8:00至3月31日17:30應聘人員進行網上報名。
3.報名要求:報考者在規定時間內上網報名,報考者認真閱讀網上報名有關注意事項,按網上提示要求,提供準確的個人信息。如因報考者提供信息不準確或有虛假行為而造成無法參加考試或審核不通過,報考者本人須承擔責任后果。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核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4.注意事項:網上報名時,同一學科有設置城區學校和鄉鎮學校崗位的,報考者須在報名登記表中的備注欄中注明報考城區學校或鄉鎮學校崗位,否則,視同報考鄉鎮學校崗位。
招聘按照網上報名、網上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核、聘用幾部分組成。
1.筆試:2023年4月30日為統一筆試時間,筆試地點按準考證公布的為準。筆試成績(原始成績)設定合格線分者的不予參加面試。
加分事宜:符合政策性加分條件(服務基層項目且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退役運動員)的應聘者按政策規定加分,曾通過享受各類加分政策被錄(聘)用為機關事業單位編制內工作人員的考生,不再享受各類加分。符合加分條件的應聘者,自省統一考試筆試后10日內(正常上班時間)提供加分證明材料到泰寧縣教育局人事股審核,逾期按自動放棄此類加分處理。
(1)面試由縣教育局負責組織,同時接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指導和監督。縣教育局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擬招聘人數與進入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有人數確定人選;棄權面試的空額可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
(2)面試內容為儀容、儀表、語言表達、技能、教學能力等,總分為100分。
(3)若進入面試的對象只達到1:1的比例時,面試成績合格線分及以上,方可進入體檢和考核。
(4)面試內容涉及到技能測試項目的,技能測試單項成績應達60分(百分制)及以上,達不到60分的以面試不合格論處,不予錄用。
(6)面試人選資格復核。面試人選確定前,我局將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復核,資格復核主要核實應聘人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資格復核合格的發給《面試通知書》。考生資格條件的最終確認以復核為準。面試人選資格復核不合格或棄權的,在筆試成績合格考生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工作在面試資格復核期限內完成。
本次中小學幼兒園計劃招聘新任教師22名。招聘崗位具體信息詳見《2023年三明市清流縣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招聘崗位信息表》(附件)。
(2)報名時間:2023年3月25日8:00(系統開啟)-3月31日17:30(系統關閉),逾期不再受理。
(3)應聘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通過福建省教育考試院官網(網址:數字服務廳-教師招聘考試)進行報名。
(5)打印準考證:報名成功并審核通過的考生應登錄報名網站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
資格初審,在考生報名時,通過網絡與考生報名同步進行。考生在報名成功后及時登錄報名網站查詢初審結果、報名申訴審核結果。
資格復審,在筆試結果公布后,組織面試前進行。資格復審時,考生需攜帶本次報考所需的畢業證、學位證等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參加現場復審,通過考試但未取得證書的,在資格復核時,必須提供由相關部門出具的成績單及是否通過考試的結論證明。
在上述規定時間內未取得相關證書(證明)的,自動喪失應聘資格。現場審查時間另行通知。
3.筆試。本次教師招聘委托福建省教育考試院提供教師招聘筆試服務,應聘人員應參加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組織的教師招聘筆試。全省統一筆試為4月30日,具體筆試時間及筆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4.面試。面試人選從該崗位筆試成績達到合格線的考生中,按照每個崗位擬招聘人數的3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并進行資格復審(身份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本科及以上學位證);不足3倍的,按上線倍末位考生筆試成績并列的同時參加面試。資格復審棄權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進入復審面試。
具體招聘崗位、招聘人數、資格條件等要求,詳見附件《2023年將樂縣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招聘崗位信息表》。
本次考試報名“委托福建省教育考試院提供教師招聘筆試服務”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不設現場報名點。報名網站為福建省教育考試院官網(),報名時間全省統一為2023年3月25日8:00(系統開啟)~3月31日17:30(系統關閉),逾期不再受理。
(一)招聘方式。2023年將樂縣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
1.筆試時間、地點及科目。除免筆試研究生崗位外均需參加我縣“委托福建省教育考試院提供的教師招聘筆試”,筆試時間為2023年4月30日。
1.考試總成績按筆試成績(折成100分制)和面試成績(100分制)各占40%和60%的比例計算,成績取至小數點后兩位。
2.同分判定:若2個以上報考者的總成績相同時,報考者名次按筆試成績排列;若筆試、面試的成績都相同,加試一場面試,報考者名次按加試的面試成績排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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