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系統改革,請先整頓看一次病掛兩次號的“懶政”!“三明醫改”模式難推行,為什么說是動了“貪官”利益。
什么叫“三明醫改”?“三明醫改”指的是2012年,在福建省三明市實施的一項醫改。醫改什么呢?醫院的人員全部實施年薪、激勵機制,這里的激勵獎金并不是來于賣藥激勵,是來自當地醫療剩余金額獎勵。而藥物改成“兩票制”的意思是指從生產藥企開發票到經銷商,再由經銷商開發票給醫院,減少中間商,這和“藥物”統采基本是一個概念。
對于藥物統采,大家應該會有比較深刻的一幕就是2021年,一款治療“脊髓性肌萎縮癥”的藥物諾西那生鈉,從原來的上市價格63800元,最后被統采砍價到3780元。6.3萬降價到3780元這個是什么概念?意思原來你買一瓶藥的價格,現在可以買到差不多17瓶藥 。說白了就是,以前是生產商到經銷商,再由經銷商下面流通數個小經銷商,最后進醫院到患者手上,所以才有了虛高17倍的價格!
再打個比喻就是,你以前到實體店購物價格高,現在網上直接和廠家買,發現質量一樣,但價格卻低了。
總結福建“三明醫改”的亮點有兩個,第一個是藥物,第二個是醫生。比如,以前的醫院能活下來主要來自賣藥,現在醫院活下來主要靠地方財政和醫保補貼。醫生方面入手就是,統計每月整個城市開藥最多的10個醫生約談,為什么開這么多藥,而對同樣的手術,有的醫生為什么花很少你卻花很多,進行技術“考核”。
用一個公司的來理解“三明醫改”模式就是,以前要賣500塊的藥,醫院才能賺100塊。現在地方政府一個月給醫院1個億,院長只要和醫生護士把醫院管理好并只花費了8000萬,那剩余的2000萬醫院就可以按個人收入比例分。“三明醫改”模式,就類似軍隊不能經商一樣,工資全由地方財政發放。
用北京大學國家發展研究院教授李玲的話來說就是:解決看病越來越貴,不要讓我們的醫生作為一個創收人,我們現在的醫院模式還是八十年代,越有錢的地方現在越不愿意改。
李玲這段話,其實說得已經比較委婉,僅是說了跨部門協調難,需要一個上級單位統籌。換句話說就是,醫院與其他單位為了各自利益“打架”,那假如每個城市實施“三明醫改”首先會動了哪些利益呢?
藥品收入。比如今年2月發布的《深度關注嚴查醫療領域隱蔽利益輸送》文章舉例指出,大興安嶺地區呼中區人民醫院院長賀憲偉,上任半年多就主動聯系三家藥廠董事長,要15%的藥品回扣,甚至在國家統采藥企的時候,藥企老板以利潤低為由,想調低回扣比例,都被院長賀憲偉拒絕,最后院長賀憲偉被查出涉及10余家藥械廠收取回扣金額308萬。
除了通報黑龍江的涉案院長,還通報了杭州富陽區第二人民醫院副院長孫志龍,操控醫藥回扣利益鏈,非法收受回扣1600余萬元。
僅一個50萬人口地級市院長就敢收受308萬醫藥回扣,一個區醫院副院長就敢收受1600萬藥品回扣,可想而知藥的虛高價格到底有多大了,而也可想而知某些醫院領導者到底有多腐敗。
也正是因為“三明醫改”,涉及利益眾多,所以才有了北大教授李玲那句名言:解決看病越來越貴,不要讓我們的醫生作為一個創收人!也正因為“三明醫改”受眾的是普通百姓,但切斷了別人的“奶酪”,所以才有了個別的地方醫院推行遭抗拒。
以某省醫院為例。預約6月12號掛號看病17元,6月12日當天開了兩個檢查證明,當天以為能完成檢查看完病,但實際只能拿做一個檢查結果,另外一個檢查結果需要等到6月15號。有意思的是,6月15號能拿到結果也就算了,當天還需要再掛號重新看結果。
這一去一來是什么意思呢?意思是我12號只能算掛號開單給機器做檢查,15號再次掛號才算真正的意義看醫生,因為醫生要根據機器檢查結果來開藥,所以等于掛號看病要34元。假如一個人醫院一天多收17元,那一個月醫院得多收這種 “另類”費用多少錢呢?
在別人還在吵吵嚷嚷,說會影響醫院排班等效益問題執行不了的時候,人家山東淄博、青島等城市早已經在執行。根據淄博市衛健委公布的統計數據顯示,在淄博實行掛一次號管三天用,這一舉措一年可為患者減免掛號費約240萬元。淄博這種三線萬,那試問那些千萬級以上的人口一年得省多少錢?
240萬一年對于一個城市來說不多,17元對一個家庭來說可能也不多,但對于本不是富裕的家庭來說,那可能是一家人的一頓午餐!
諾貝爾獎得主弗里德曼曾說過一個“花錢辦事模型”:花自己錢辦別人事,肯定是最節省的,但花別人錢辦別人事,這是一種最糟糕的花錢辦事形式。所以無論是要掛兩次號才能看一次病,還是福建“三明醫改”模式難推行,這都是在于花誰的錢辦誰的事。
所以無論“三明醫改”模式動了誰的利益,醫療系統請先整頓“掛兩次號才能看一次病”的“瘧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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